2025年1月22日 星期三

仲裁和诉讼的异同

仲裁 诉讼
  管辖权 不受限制 受地域和级别的限制
受案范围 民商事经济纠纷 同时还可以受理刑事诉讼、行政诉讼等
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 当事人各方选定

当事人共同选定

委托仲裁机构指定

人民法院指定
审理方式 不公开进行,经当事人申请,不违反法律不公开原则的除外 原则上公开审理,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
审理程序 一裁终局 两审终审
执行方式 仲裁委所在地

中级法院执行

一审法院执行
相同 1、处理争议的主体都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设立的专门机构,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;

2、仲裁和诉讼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;

3、仲裁和诉讼中的某些规则和制度是相一致的。例如两者都包含有保全措施、调解、回避和时效等制度;

4、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相同。

5、仲裁裁决与诉讼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,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,一方不履行,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人民法院在执行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时一视同仁。